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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主动型侦查与被动型侦查
引用本文:杨郁娟.论主动型侦查与被动型侦查[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21(1):23-26.
作者姓名:杨郁娟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系,北京,100038
摘    要:从侦查权启动的积极性和运行规律的角度,侦查工作形式可以划分为主动型和被动型两种基本类型。被动型侦查特点是对抗性强、突出的逆向性和确切的证明性。组织实施被动型侦查的要点是: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全面获取线索和证据,精确分析案情;因地制宜地采取侦查措施,周密部署侦查工作。主动型侦查的特点是主动发现预谋犯罪、正在实施的犯罪及其他未被侦查部门掌握的隐案,实现了打击犯罪与预防犯罪相结合、惩罚犯罪与控制犯罪相结合、侦查取证活动与犯罪活动同步进行,强化了证据的证明力和证据力。根据其实施内容和形式的不同,主动型侦查的实施方式有:情报主导侦查、策略性侦查和技术侦查。被动型侦查与主动型侦查形成优势互补的关系。

关 键 词:主动型侦查  被动型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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