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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发布新规:死刑犯上诉开审后不许撤诉
摘    要:为最大限度地保障死刑犯的权益和确保死刑案件的审判质量.一审被判死刑的被告人上诉后,在二审开庭后宣判前又“反悔”要求撤诉,将不被允许,继续按上诉程序审理。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对死刑判决提出上诉的被告人在上诉期满后宣判前提出撤回上诉人民法院是否准许的批复》,此批复的上述规定自2010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关 键 词:上诉程序  死刑犯  撤诉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0年  审判质量  死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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