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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与社会关系视阈下的“治理社会”与“社会治理”——兼论国家治理的最终归宿
引用本文:王磊.国家与社会关系视阈下的“治理社会”与“社会治理”——兼论国家治理的最终归宿[J].大连干部学刊,2017,33(9).
作者姓名:王磊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苏州,215123
摘    要:社会存在决定治理,有什么样的社会就有什么样的治理。中国社会治理的目的不在于对社会管理技术名词上的革新,即"统治""管理"向"治理"的飞跃,而在于努力实现中国社会稳健发展,维护人民和国家的最根本的利益。在中国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现阶段和全球化情境下,谋求做到国家、政府"治理社会"向国家、政府和社会共同治理、相互治理转变,将社会治理社会成为国家治理的最终归宿。

关 键 词:社会治理  治理社会  国家与社会关系  国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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