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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界定
引用本文:江礼华.论国家工作人员范围的界定[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1998(4).
作者姓名:江礼华
作者单位:国家检察官学院
摘    要:新刑法第93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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