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一个职工流落社会”感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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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戴明恩.“不让一个职工流落社会”感言[J].党员之友,19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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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戴明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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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报道,厦门卷烟厂在减人增效工作中,坚持不让一个职工流落社会的原则,想方设法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他们把精简下来的职工,有的充实到厂劳务公司,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有的介绍到厂外的一些企事业单位工作。为免除到厂外企业工作职工的后顾之忧,该厂还允许这些职工在应聘合同期满后返回厂里,由厂里负责安排工作。在当前众多下岗职工流入社会,难以再就业的情况下,厦门卷烟厂的经营者却能做到不让一个职工流入社会,的确难能可贵。有了这样关心职工的企业领导,职工能不安心工作、为企业做贡献吗? 与此相反,当前有不少国有企业的经营者以“合同期满”、“生产任务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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