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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盲井式犯罪”需培育人性的“善良天使”
引用本文:
丁阳.根治“盲井式犯罪”需培育人性的“善良天使”[J].法律与生活,2016(13).
作者姓名:
丁阳
摘 要:
所谓“盲井式犯罪”,指的是将人骗至煤矿干活,在矿井下将人杀死,然后伪造成事故,冒充死者亲属向煤矿骗抚恤金.“盲井式犯罪”的目的当然是谋财.根据近年的生产事故赔偿计算标准,死者的赔偿金可以达到60万元左右.这对犯罪分子拥有巨大吸引力.因此,有人说,中国农村的问题归根结底都是贫穷问题.如果一个人不是对财富有巨大的需求,不会冒着被法律制裁的危险去干这种伤天害理的事.这种说法肯定是有一部分道理的,但不能解释全部问题.
关 键 词:
犯罪分子
培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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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
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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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
矿井下
抚恤金
中国
伪造
危险
生产
亲属
农村
解释
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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