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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情断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
引用本文:欧阳峰.母女情断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J].法律与生活,2016(12):48-49.
作者姓名:欧阳峰
摘    要:借用申购资格 家住江苏省南京市的汪美兰育有3个女儿.丈夫离世后,她与小女儿陈玉蜗居在简陋的公房内.2003年,该公房拆迁.根据政策规定,汪美兰享有一套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指标.此时,陈玉刚买了新房,汪美兰和她一起搬了过去.因此,汪美兰打算将经济适用房指标让给大女儿陈欣.二女儿陈萍和女婿赵钢闻讯赶来,以现有住房朝向不好为由,协商由陈萍家借名购买此处经济适用房.全家人同意这一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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