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毒”父重伤亲儿,北京首例婚内撤销监护权案始末
引用本文:何照新,钱笑.“毒”父重伤亲儿,北京首例婚内撤销监护权案始末[J].法律与生活,2016(17):6-8.
作者姓名:何照新  钱笑
摘    要:“法官请看我左手这张照片里白白胖胖、活泼可爱的小婴儿,再对比一下我右手这张照片里眼神涣散、手脚瘫软的孩子,如果不说,谁能想到正是他的亲生父亲,将不足三个月的乐乐打成了现在这个样子?这样的父亲,配做父亲吗?他能履行父亲的监护职责吗?”2016年7月27日,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法庭上,乐乐的妈妈陈琳琳(化名)开庭时说道,“恳请法院撤销李俊(化名)为乐乐监护人的资格,希望法院指定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为乐乐的辅助监护人.”

关 键 词:北京市  首例  撤销  父亲  监护人  区人民法院  照片  少年儿童  监护职责  法院指定  慈善救助  小婴儿  基金会  资格  通州  开庭  辅助  法庭  法官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