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的民事责任——日本法的状况及其对我国法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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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章程.见义勇为的民事责任——日本法的状况及其对我国法的启示[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4,17(4):4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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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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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台湾政治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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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民法上见义勇为与无因管理两制度来自不同法制传统,造成理论与实务法解释上存在诸多模糊不清之处。本文通过对日本法的分析,指出日本法上将见义勇为定位为紧急无因管理,施救者并无民法上救助义务,财产损害以无因管理制度救济,但对人身损害因存在特别立法设定施救者的公法义务,因此采行政补偿救济。依此,本文认为在对我国民法见义勇为制度进行解释时也应从公私法体系进行完整思考,充分考虑二者间协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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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见义勇为 无因管理 日本法 行政补偿 适当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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