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有土地所有权管理体制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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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小燕,郭翼飞.我国国有土地所有权管理体制研究[J].科学社会主义,20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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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小燕 郭翼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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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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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北大学经济转型与土地管理改革研究创新团队项目(编号:13hdcx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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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我国的国有土地实行的是大一统的所有权管理制度,全部的国有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土地的所有权,而地方政府只能代表国家行使使用权和管理权,这种管理模式下,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协作看似严密,但在实践中两者矛盾重重,国有土地所有权管理出现了混乱的局面。为了进一步提高地方的积极性,提高国有土地管理效率,促进经济转型,有必要创新国有土地所有权分级管理模式:乡镇、县、市、省和中央政府可以对土地分级所有,并登记核实发放证明,以期能够规范国有土地所有权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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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有土地 土地所有权 土地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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