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思考古希腊与近现代西方法治和宪政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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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洪洋,赵大华.重新思考古希腊与近现代西方法治和宪政的关系[J].法学评论,2013(1):2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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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洪洋 赵大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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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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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学界将西方法律、法治和宪政的传统追溯到古希腊的观点是大可质疑的,有必要重新思考古希腊与近现代西方法治和宪政的关系。古希腊文明本身就罕有法治和宪政的基本要素,其文明中的相当一部分内容甚至是与近现代法治和宪政的精神根本对立的。古希腊城邦(国家)至上,权力不受制约;古希腊有较为充分的民主,但缺乏近现代法治和宪政的基本要件;古希腊不具备近现代法治和宪政语境里的个人自由和个人权利保障。古希腊与西方近现代法治文明的亲缘关系是一种人为建构的产物,其目是证明建立的这种法治文明是西方所独有的文明,还要证明这种文明不单当下是优越的,其过去的传统也是优越的,以体现出西方文化对其他文化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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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古希腊 近现代 西方 法治 宪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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