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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利益受到侵犯时能否以代表身份维权
引用本文:晓南.自身利益受到侵犯时能否以代表身份维权[J].人民政坛,2013(12):38-38.
作者姓名:晓南
摘    要:《人民政坛》编辑部:作为一名基层农村的普通人大代表,有时候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会受到侵犯,我本人维权过程中,也曾遇到相关部门以各种理由不受理的现象。请问,我能否以代表身份进行维权呢?佚名2013年11月6日答:笔者以为,人大代表不能利用代表身份和职权为自身利益维权,这种行为既是不妥当的,也是不合法的。首先,人大代表是一种法定的职务身份。根据代表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法律规定选举产生,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这说明,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其代表职务是一种公共职务、国家职务,

关 键 词:维权过程  自身利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人大代表  代表职务  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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