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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环保厅吉林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通知
作者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摘    要:吉政办发2013]19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省环保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吉林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 键 词:污染物总量  减排  吉林省  完成情况  考核办法  环保  政府办公厅  政府绩效管理  省政府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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