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难”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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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史江鹏.关于“执行难”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8(3):5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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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史江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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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晋中市委党校,山西,晋中03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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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执行难”一直是我国民事诉讼实践中一个突出的问题,长期为社会及学界所关注。“执行难”的主要立法缺陷是:执行制度不健全;对民事主体的财产缺乏调整;对无履行能力的自然人缺乏调整;执行程序规定不完善。文章对上述缺陷提出了完善建议,以期对“执行难”的理论与实务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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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执行难 立法缺陷 民事主体财产申报 审执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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