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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街道法制工作
引用本文:容建.浅析街道法制工作[J].行政与法制,2002(11):30-30,29.
作者姓名:容建
作者单位:无锡市荣巷街道办事处
摘    要:街道办事处是市、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工作职能是行使上级政府委派的各项行政事务,协调地区管理事宜,在法律、法规赋予街道办事处职能范围内行使行政权力。是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资格的民事主体组织。八十年代末,各级政府相继设立了法制局(办),作为政府派出机构的街道办事处也相应成立了法制办,配备了专(兼)职法制员,街道法制员主要工作职能是负责审查本单位所制定的涉及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审批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对提请决定行政处罚事项的事实、证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的合理性、适当性进行审核,保证行政行为的正确;

关 键 词:法制  行使  街道办事处  派出机构  八十年  行政处罚  行政行为  政府  法规  事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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