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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律师法对侦查预审工作的影响
引用本文:刘冲,梁雪冰,郑鹏搏.新律师法对侦查预审工作的影响[J].中国刑事警察,2008(5):29-30.
作者姓名:刘冲  梁雪冰  郑鹏搏
作者单位:中国刑警学院
摘    要:2007年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从刑事诉讼的角度看,新修改的律师法在第四章,即在“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一章中,对律师在诉讼中的会见、阅卷、调查取证、辩护等权利专门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律师法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对于我们公安机关的侦查预审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预审工作  侦查  刑事诉讼  调查取证  公安机关  权利  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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