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恐刑法的限制模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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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戴小强.我国反恐刑法的限制模型[J].Journal of Sichuan Police College,2020,32(5):77-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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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戴小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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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 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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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反恐刑事立法呈现出向恐怖主义周边行为扩张的趋势,刑法在进一步发挥维护安全价值的同时,可能将给国民的人权和自由带来风险。在人权保障深入人心的法治语境下,反恐刑法应当接受以下模型的限制:在宏观上,反恐刑法应接受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指导,对于某些可以通过《反恐怖主义法》等行政法进行管控的行为,不应当规定为犯罪;在中观上,反恐刑法应当接受目的正当性下的比例原则的约束,对于不具有目的正当性或不符合比例原则下的子原则的立法意见,应予以否认;在微观上,反恐刑法应接受刑法谦抑性下的法益侵害危险大小与实害发生可能性乘积模型的检视,对于危险较大但现实发生可能性很小,或者危险较小但现实发生可能性较大的行为,原则上不能规定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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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反恐刑法 限制模型 安全 人权 预防 |
The Restrictive Model of Anti-terrorism Criminal Law in 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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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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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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