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海峡两岸职务侵占罪比较研究
引用本文:赵秉志,田宏杰.海峡两岸职务侵占罪比较研究[J].政法论坛,1999(6).
作者姓名:赵秉志  田宏杰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赵秉志),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田宏杰)
摘    要:职务侵占罪作为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在海峡两岸的刑法典中均独立于侵占罪加以规定。大陆刑法典中的职务侵占罪是从贪污罪中分离出来的,对应于台湾地区的业务侵占罪,而台湾地区刑法典对于业务侵占罪和公务侵占罪向来是分别予以规定的。台湾地区刑法典中的业务侵占罪与大陆刑法所规定的职务侵占罪相比,其主体范围更为宽泛,主观目的更为合理,客观特征、客体特征及犯罪对象范围更广。两岸对于职务侵占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以及处罚均有较大差异。

关 键 词:海峡两岸  职务侵占罪  立法  构成特征  既遂与未遂  处罚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