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村民自治中的民主选举与现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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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黎莲芬.我国村民自治中的民主选举与现实[J].前沿,2011(12):123-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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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黎莲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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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广西南宁,53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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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研究课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视野下的广西村民自治法律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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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基础,村民自治是民主选举的保障。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正式施行以来,我国绝大多数农村已进行了7次以上村委会换届选举,对保障村民实行自治、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发挥了重要作用。基层政府对村委会选举干预过多、贿选现象严重、村民实际参与率不高是当前村委会选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定位,依法支持和保障村民行使选举的民主权利;通过立法把两办《通知》的精神明确化、具体化、制度化;做好宣传工作,提高村民的民主意识;加强组织工作,保障每一个选民的参选权利等对策是改进和完善我国村委会选举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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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村民自治 村委会选举 贿选 选举参与率 民主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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