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的种类与诉讼时效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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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爱玲,田侃.诉的种类与诉讼时效适用范围[J].求索,20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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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爱玲 田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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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 江苏国泰新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南京,210029,副教授,江苏,南京,21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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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诉讼时效制度存在于民事实体法律中,但却和民事程序法密不可分。起诉是原告依诉讼法行使诉权,请求法院给予保护,为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法定事由之一。起诉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之一,并不意味着起诉必然和诉讼时效发生联系。诉讼时效有其适用范围,并非任何权利都是诉讼时效的客体。本文通过比较、归纳中外立法和学者的论述,尝试实体法与程序法研究相结合,结合诉的种类对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进行分析探讨,在此基础上对我国诉讼时效制度的完善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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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诉 诉讼时效 适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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