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中消协公布"2004年度十大不平等格式条款"
摘    要:1.开发商已预先在本应由双方决定的空栏内打上"×",不准消费者选择。--剥夺了消费者对合同条款的决策权,将单方意志强加于对方,违背公平原则。2.商品房《认购书》:甲(经营者)、乙(消费者)双方洽谈不成或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由甲方将已收取的预定金退还给乙方,并按预定金的100%收取手续费。--法律规定双方在签订预定协议之后对于合同条款无法协商一致应退还定金。3.物业管理规定:物业公司将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捆绑收取,对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住户,物业有权停水、停电。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