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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行政法逻辑起点的科学界定
引用本文:陈峰,杨俊.行政权:行政法逻辑起点的科学界定[J].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6,8(3):37-40.
作者姓名:陈峰  杨俊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06
摘    要:行政法逻辑起点是行政法科学理论大厦的基石,关系到行政法基础理论以及整个行政法理论体系的科学性、严密性。如果作为行政法理论的逻辑起点的基本概念根据不足,行政法的根基必然不牢固,一旦这种概念被推翻,整个行政法理论大厦就会倒塌。由于我国的行政法理论研究尚处于完善阶段,特别是构建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目标的行政法理论体系正处于艰难复杂的攻坚阶段,所以,对此问题的研究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足够的理解,但这一问题急需解决,否则就会影响到行政法学研究的深入乃至法治政府目标的实现。就此问题展开探讨,有助于行政法基础理论问题的深入研究。

关 键 词:行政权  行政法逻辑起点  行政法理论基础  行政法研究起点
文章编号:1008-6463(2006)03-0037-04
修稿时间:200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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