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儒学思想精华矫正罪犯 |
| |
引用本文: | 赵中华,吴长军.以儒学思想精华矫正罪犯[J].中国监狱学刊,2006,21(3):116-118. |
| |
作者姓名: | 赵中华 吴长军 |
| |
作者单位: | 山东省运河监狱,山东微山县277606 |
| |
摘 要: | 儒学伦理精华是传统美德教育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深厚的社会文化和心理基础。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学习贯彻,大力开展儒学伦理精华教育,提高罪犯道德素质,是贯彻“法德结合,文明改造”理念的重要举措。山东省运河监狱坚持以儒学伦理精华教育改造罪犯,提高道德认识,培养道德情感,锻炼道德意志,加强道德实践。儒学伦理教育实践,一方面弘扬了传统文化精华,营造了文明改造环境,调动了罪犯求知欲和进取心,提高了罪犯的道德水平;另一方面也顺应了行刑社会化、文明化、人性化的发展趋势,加强了与国际文明的交流与融合。
|
关 键 词: | 儒学精华 道德教育 和谐社会建设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