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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与社会:民间法的研究范式——基于问题的中国性
引用本文:王彬.国家与社会:民间法的研究范式——基于问题的中国性[J].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19(1):11-15.
作者姓名:王彬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摘    要:国家与社会作为一种研究范式具有西方意义上的历史基础、学术传承和分析向度,这一研究范式存在市民社会和乡土社会两种不同的语用形态,这两种不同的语用形态实际上都体现了理论产生的具体的社会文化特质.将国家与社会作为一种分析框架来研究中国民间法问题,不能忽略中国社会文化情境的独特性而丧失分析范式的规范性,所以基于问题的中国性,必须确定国家与社会范式的适用限度,这一范式对民间法研究的描述性意义在于确定国家之下的广大日常生活世界作为研究视野,规范性意义在于确立民间法的契约向度作为法治本土资源的选取标准.

关 键 词:国家与社会  乡土社会  市民社会  民间法  国家与社会  民间法  研究范式  基于问题  中国  Society  State  Folk  标准  选取  法治本土资源  契约  研究视野  日常生活世界  描述  适用限度  规范性  分析范式  特性  文化情境
文章编号:1008-7575(2007)01-0011-05
修稿时间:2006年12月15

State and Society: the Model of Studying Folk Law
WANG Bin.State and Society: the Model of Studying Folk Law[J].Journal of Huan Public Security College,2007,19(1):11-15.
Authors:WANG Bin
Abstract:
Keywords:state and society  local society  civil society  folk law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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