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规范社区经费使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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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戴宾华.四部门规范社区经费使用管理[J].中国民政,2014(12):6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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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戴宾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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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婺源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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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民政局、党工委组织部、财政局、人社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就社区办公和党建经费使用管理有关事宜做出规范。按照要求,原则上每个社区年办公和党建经费为10万元,社区所在街道办事处可根据社区工作量进行小幅度调整。同时要求,各街道办事处要及时支付资金,强化监督,规范运作,确保社区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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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区工作 经费使用 管理 街道办事处 四部 党建经费 强化监督 规范运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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