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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律师的义务
引用本文:杨怀甫.论律师的义务[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9(2):47-49,52.
作者姓名:杨怀甫
作者单位: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南宁,530023
摘    要:律师的义务与律师的职业性质以及执业活动关系密切 ,作为执业律师 ,只有对律师的义务有全面和深刻的了解之后 ,才能够顺利地、有尊严的开展执业活动。

关 键 词:律师  执业活动  义务
文章编号:1008-8628(2004)02-0047-03
修稿时间:2004年2月10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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