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少量字的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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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英.关于少量字的检验[J].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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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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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侦察系 83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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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少量字是指作案人在实施作案时留下的,或案件中涉及到需要鉴定的,字数量很少的案件,少量字的检验,实践中常遇到的是:第一,政治案件中句式简单,字数少的标语式案件,或在特定条件下,添插书写几个字,而构成内容反动的案件:第二是在刑事案件中冒领钱财的案件或篡改数字内容的贪污案件,及现场遗留字迹等;第三是在民事案件、经济案件,行政案件中的有关签名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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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字 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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