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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商销售“三无产品”不能免除侵权责任
引用本文:李自柱.销售商销售“三无产品”不能免除侵权责任[J].人民司法,2012(12):98-100.
作者姓名:李自柱
作者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摘    要:【要点提示】侵权复制品的销售商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除了其销售的侵权复制品有合法来源外,其主观上应当没有过错,即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其销售的复制品是侵权产品。因商品存在极大的侵权风险,销售商能够判断该商品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极大可能性,仍然予以销售的,主观上存在过错,不应当免除法律责任。

关 键 词:销售商  侵权责任  侵权复制品  侵犯著作权  合法来源  购物中心  承担法律责任  销售者  注意义务  著作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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