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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再思考
摘    要:正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分别规定了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和"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同一项职权,宪法规定是原则和授权,地方组织法规定是细化和明确,规定表述清楚,内容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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