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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
引用本文:姚勇.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J].法学与实践,2007(3).
作者姓名:姚勇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法学研究编辑部
摘    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和谐社会并非无矛盾、无分歧、无裂痕社会,和谐社会也不是无冲突社会,任何社会都是以矛盾和冲突为特征而不断完善并发展的。法治原则作为和谐社会的本质目标和基础,可以保证和谐社会依照既定的规则有序运行,防止社会的无序化和无序状态。社会中大量存在的矛盾必须积极主动地去正视和化解,而化解矛盾不论用什么方式,都只有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才能达成或保持社会的和谐。

关 键 词:法治  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  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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