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我们成为律师的理由——在教育整顿活动中的鼎立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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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施杰,江敏.谁是我们成为律师的理由——在教育整顿活动中的鼎立律师[J].中国律师,2004(10):1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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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施杰 江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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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
(施杰),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江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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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全国律师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鼎立律师事务所根据上级的要求,积极投入到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认真领会精神,积极开门纳谏,建全完善制度,主攻薄弱环节,积极起好表率作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诚心诚意为民执业诚信,是对律师的道德和法律的要求。鼎立律师事务所着力加强诚信教育,提出了诚信做人,诚信执业,诚信办所的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事务所首先通过每个月的例会、日常办案加强这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同时,建立和完善了各种规章制度来保证实践诚信诺言。8年来,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在社会上已经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事务所的律师们团结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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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业道德 执业资格 法律援助 业务素质 鼎立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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