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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模式的比较分析——基于成都实验的考察
摘    要: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成都实验中,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可以分为集体组织主导和集体成员主导两种模式。集体组织主导模式的特征是农户参与、组织决策,农户通过分红等方式间接取得流转收益,具有低流转成本、高代理成本的特点;集体成员主导模式的特征是农户决策、组织确认,农户通过联建协议等形式直接取得流转收益,是一种高流转成本、低代理成本的路径。上述两种模式提供了三个方面的政策启示:一是构造一个具有包容性的流转市场;二是深化产权制度改革,理顺收益分配关系;三是调整国土部门职能,强化土地用途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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