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法学习班发言选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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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董立新.监督法学习班发言选登[J].时代主人,2006(11):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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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立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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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监督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开展工作的关系,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集体监督、有序监督的原则,是一韶符合我国国情和人大工作实际的重要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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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监督法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学习班 人大监督工作 选登 人民当家作主 “一府两院” 党的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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