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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法学习班发言选登
引用本文:董立新.监督法学习班发言选登[J].时代主人,2006(11):11-11.
作者姓名:董立新
摘    要:监督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开展工作的关系,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集体监督、有序监督的原则,是一韶符合我国国情和人大工作实际的重要法律。

关 键 词:监督法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学习班  人大监督工作  选登  人民当家作主  “一府两院”  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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