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便管辖原则在我国法院的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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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建立.不便管辖原则在我国法院的适用[J].人民司法,2012(21):4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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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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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最高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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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不便管辖原则是指享有管辖权的本国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发现另一享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更为便利及公正,从而拒绝行使管辖权或有条件地中止本国管辖权的制度。①不便管辖原则也称不方便法院原则或非方便法院原则。不便管辖原则主要适用于跨国主体间的民商事诉讼,其根源在于全球经济日益融合,超越国界的经贸往来、资本流动、技术转移、销售服务等领域产生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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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方便法院原则 管辖权异议 管辖原则 法院审理 非方便法院原则 其他组织 受理案件 外国法院 专属管辖 经贸往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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