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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省级初评工作结束
引用本文:孙铭.普洱市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省级初评工作结束[J].今日民族,2018(6).
作者姓名:孙铭
摘    要:正5月,在省级初评工作组组长、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陆永耀的带队下,省级初评工作组成员与各州市互观互检人员一行,对普洱市、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进行省级初评。经多日观检,工作组对普洱市、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两地均顺利通过省级初评。5月9日至16日,省级初评工作组成员与全省其他15个州市民宗部门领导组成的互观互检组对普洱市孟连县、西盟县、澜沧县、江城县、宁洱县、思茅区等县区,近年来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指导;5月21日至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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