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省级初评工作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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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铭.普洱市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省级初评工作结束[J].今日民族,20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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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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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5月,在省级初评工作组组长、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陆永耀的带队下,省级初评工作组成员与各州市互观互检人员一行,对普洱市、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进行省级初评。经多日观检,工作组对普洱市、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两地均顺利通过省级初评。5月9日至16日,省级初评工作组成员与全省其他15个州市民宗部门领导组成的互观互检组对普洱市孟连县、西盟县、澜沧县、江城县、宁洱县、思茅区等县区,近年来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指导;5月21日至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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