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2006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保持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认真落实自治区主席陆兵在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将2006年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各单位要根据《关于广西壮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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