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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主诉检察官制度的推行对公诉改革和检察制度改革的拉动作用
引用本文:徐新励.论主诉检察官制度的推行对公诉改革和检察制度改革的拉动作用[J].广东法学,2003(6):22-26.
作者姓名:徐新励
作者单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摘    要:公诉改革是机制改革,检察制度改革是体制改革,公诉改革服从检察制度改革,是检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推进公诉改革,就是为了拉动检察制度的改革,达到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目的。如何推进以主诉检察官制度为龙头的公诉改革,以拉动整个检察改革乃至推动整个社会的法治化进程,不仅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也是司法实践中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

关 键 词:主诉检察官制度  公诉制度  改革  检察制度  庭前证据开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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