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业务广告宣传宜限不宜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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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叶青,顾跃进.律师业务广告宣传宜限不宜禁[J].中国律师,20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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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青 顾跃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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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学院(叶青
),上海申士律师事务所(顾跃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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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广告,就是指通过媒体向公众介绍商品、劳务和企业信息等的一种宣传方式。一般指商业广告。广义来说,凡是向公众传播社会人事动态、文化娱乐、宣传观念的都属于广告范畴。律师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并因此而收取一定报酬,这可以看作是一种商业行为。随着律师业的发展,执业律师队伍的扩大,在执业律师中间必然出现业务上的竞争。竞争的手段不外乎二种,一是提高服务的质量以吸引更多的客户;二是借助广告宣传使公众了解自己,以争取更多的“潜在客户”。从这个意义上说,广告宣传在律师行业竞争中的作用和它在其他商业竞争中一样,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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