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三个代表”,再创律师工作新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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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荣双.学习“三个代表”,再创律师工作新局面[J].中国律师,2001(10):8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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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荣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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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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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实践“三个代表”是律师工作的根本要求恢复和重建律师工作20多年来,我省的律师工作始终坚持“为经济建设中心服务,为民主与法制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方针,紧紧把握三个方面的服务重点:一把推动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按照这一要求,我省律师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根据党的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先后开展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涉外经济活动和横向经济联合保驾护航,追索“三角债”等专项法律服务。党的十四大以后,按照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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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律师工作 人民群众 新局面 民主与法制 “三个代表” 方针 坚持 服务 经济建设 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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