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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保护我们的生命权?
引用本文:魏雅华.谁来保护我们的生命权?[J].中国律师,2001(8).
作者姓名:魏雅华
摘    要:投保的喜悦1998年9月,我办了件大事,参加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西安分公司的“重大疾病定期保险”, 还参加了“附加住院保险”。“重大疾病定期保险”我办的是趸交,一次缴纳了12924元,又缴纳了“附加住院保险费”6 50元,一共缴纳了13574元。缴纳了这么一大笔保险金,我想,今后我生病该是有保障了。生点小病,无所谓,我自己买单也就是了。生个大病,有保险公司帮我,我不必担心了。我 心里很高兴。我还把这件事告诉我的几位朋友,让他们也去参加医疗保险。现在医疗费,有谁不怵?还是参加个保险好。我生了病几个月后,我常有一种感觉,口渴难忍,起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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