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提示与说明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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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庆伟.浅谈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提示与说明义务[J].法制与社会,2013(24):8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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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庆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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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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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提示与说明义务是保险法对保险人规定的一项基本义务,但保险法并没有明确提示与说明义务的范围、方式以及程度等标准,导致保险法理论上在此有较大争议。实践中对保险人是否已尽该义务的认定也是莫衷一是。若想破解上述问题就需要对该保险人义务的法理基础进行规范分析,防止过分强调倾斜性保护;并以此为指引,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实施情况,着重阐释保险人对免责条款履行提示、明确说明义务的方式需要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之上进行,探析未履行对免责条款的提示与说明义务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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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险人免责条款 提示与说明义务 法理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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