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谋略“五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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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余学龙.审讯谋略“五法”[J].中国检察官,2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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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学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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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灌阳县人民检察院 副检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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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审讯谋略,是一门高深的智学,它集智慧与策略,意志与毅力,勇气与胆略于一体。审讯运术得法,可以使一条不起眼的线索掀起黑盖,由小案变大案,由个案变窝案、串案,这在检察机关受理的贪污、贿赂犯罪乃至整个职务犯罪的侦查工作体现得尤为突出。笔者以为,在运用审讯谋略,迅速突破案件的过程中,除依靠先进的技术手段,运用与时俱进的侦查思维方式外,同时要在“情、理、威、气、静”五字上下功夫。一、以情感人,瓦解审讯对象的心理防线1.亲情感化。审讯人员在审讯时要用情于心,通过掌握被审讯对象的子女、配偶、父母等亲友的情况,来激起审讯对象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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