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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和谐政企关系
引用本文:黄萌.论和谐政企关系[J].今日浙江,2006(2):29-30.
作者姓名:黄萌
摘    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由社会各个层面的和谐关系组成,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和谐是其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当前条件下,政企和谐的主动方在政府,着力点是依法行政,同时需要企业依法经营、规范发展,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结合近年来湖州市构建和谐政企关系的探索性实践,我们体会到,就政府层面而言,在构建和谐政企关系中需要从五个方面重点把握。准确定位是前提构建和谐政企关系,首先需要树立一个前提,就是在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条件下,政府和企业对各自扮演的角色应当有一个准确的认识。政府的职能非常明确,就是履行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

关 键 词:和谐关系  政企关系  社会主义  政府层面  社会责任  湖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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