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眼科学实践中医疗过失
引用本文:张志威,邓振华,刘陇黔,易旭夫,刘敏,廖志纲.眼科学实践中医疗过失[J].法律与医学杂志,2003,10(2):68-70.
作者姓名:张志威  邓振华  刘陇黔  易旭夫  刘敏  廖志纲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 成都610041 (张志威,邓振华,易旭夫,刘敏),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眼科 610041 (刘陇黔),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 成都610041(廖志纲)
基金项目:四川省科技厅重点软科学研究项目01ZR0 4 0 - 112
摘    要:传统观念认为眼科是低风险的科室 ,但随着公民法制观念加强 ,许多以前未曾注意到的眼科医疗过失出现 ,涉及眼科诊疗的各个环节如眼科疾病的误诊、漏诊 ,未彻底实施告知义务 ,手术麻醉问题 ,手术中的过失等 ,都可以引起医疗诉讼。眼科医生应重视诊疗过程中的每一环节 ,以防范医疗过失的发生。

关 键 词:医疗过失  医疗纠纷  眼科
文章编号:1007-9297(2003)02-0068-03
修稿时间:2003年5月8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