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口等待“重谢” 海南省乐东县副县长石春海受贿案写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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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江舟.在高速公路口等待“重谢” 海南省乐东县副县长石春海受贿案写实[J].检察风云,2013(20):2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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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江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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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备受社会关注的海南省乐东县原副县长石春海收受21家单位和个人贿款359万元案,经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8月19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对石春海受贿案开庭审理,法院将择日宣判。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石春海曾经是乐东县屈指可数的大学生年轻官员,2006年12月升任副县长时,才42岁。然而,他却把手中的规划审批土地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权力当做"资本",和开发商搞权钱交易,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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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海南省 房地产开发商 高速公路 副县长 乐东 土地使用权 房地产项目 受贿 检察院 土地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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