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社会与社会层级结构重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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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劲,李蕊.公民社会与社会层级结构重塑[J].福州党校学报,2008,1(1):27-3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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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劲 李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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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李劲(中共中央党校哲学部,北京,100091);李蕊(信阳师院政法学院,河南,信阳,46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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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威熟的、符合中国特色的公民社会对于建设和谐社会具有战略性的作用.而建构公民社会的关键在于改造权力至上、自上而下、高低有别、金字塔式的传统社会层级结构,建立"三维制衡"的新型社会结构,提高公民的民主素质,形成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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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民社会 公共领域 社会层级结构 |
文章编号: | 1674-1072(2008)01-0027-04 |
修稿时间: | 2007年11月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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