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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先解聘再开除
引用本文:张道胜.可否先解聘再开除[J].就业与保障,2005(2):45-45.
作者姓名:张道胜
摘    要:案情:福建某企业和福州某贸易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某拍卖行,由该企业承包经营。企业派李某到拍卖行担任常务副总经理,负责全面工作。去年4月2日,拍卖行与福建一公司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合同签订时拍卖行签字人为李某、王某。由王某为业务经办人,并保管该单业务资料。李某在合同签订后多次向王某借走

关 键 词:解聘行为  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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