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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经营领域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摘    要:<正>黑食药监食通联2014]116号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垦区工商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为保障经营领域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明确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职责,维护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制定了《黑龙江省经营领域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 键 词:安全管理办法  药品监督  食品安全标准  农产品经营  食药监  经营环境  行政管理局  抚远县  批发市场  森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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