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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联邦证券诸法
引用本文:张小宁,解永照.论美国联邦证券诸法[J].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5):9-13.
作者姓名:张小宁  解永照
作者单位:日本立命馆大学衣笠综合研究机构;山东警察学院;
摘    要:美国是经济立法比较发达的国家,在证券立法方面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体系。《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1984年内部人员交易制裁法》、《1988年内部人员交易与证券欺诈执行法》以及《2002年萨班斯法》是美国在联邦层面上制定的主要的证券法律。对这些法律进行研究分析,有助于中国相关立法的成熟。

关 键 词:美国  证券法  交易  证券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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