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务求实效——8省(区、市)律师协会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中心试点工作经验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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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凌燕.积极探索务求实效——8省(区、市)律师协会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中心试点工作经验介绍[J].中国律师,2013(10):3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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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凌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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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律师》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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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全国律协高度重视律师行业公益法律服务工作,于2012年启动了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项目.在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贵州、陕西8个省(区、市)律协试点成立了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全国律协编制了《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示范项目财务管理指引》,成立了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项目办公室.将于两年内在全国设立30家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培养专职公益法律服务律师,探索建立机制化、组织化公益法律服务体系。2013年8月28日,全国律协在京召开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项目实施座谈会,参加公益法律服务中心试点工作的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贵州、陕西8省(区、市)律师协会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并介绍了工作进展。全国律协秘书长周院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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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服务工作 律师协会 服务中心 公益 务求实效 经验介绍 试点 法律服务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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